新浪新闻客户端

这项关系几十万亿财政资金新规十一实施,有哪些要点?

这项关系几十万亿财政资金新规十一实施,有哪些要点?
2020年10月01日 11:10 新浪网 作者 一财网

  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预算法落地最为重要的配套法规,条例实施将影响几十万亿元财政收支管理,也跟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要点一:预算公开力度更大,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按照今年预算,全国财政总支出将高达43万亿元,如何看懂这笔巨额的财政收支账本,十分依赖预算信息公开。

  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预算法为信息公开做了原则性规定,但怎么公开、细化哪些信息并未涉及,而此次条例就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这样才能确保民众知情权、监督权。

  此次条例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预算公开透明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对纳税人负责,也是对财政权力的一种制约。”施正文说。

  在政府预算体系中,关键一环是部门预算。条例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求各部门预算必须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雍君告诉第一财经,这项规定可望终结多年来部门预算制度的一大缺陷: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去了哪些单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黑箱。早在20年前,世界银行即建议中国把部门预算分解为组织预算(organization budget)作为高度优先事项。由于各种原因,这项改革一直滞后。

  财政部部长刘昆认为,条例对部门预算公开提出细化要求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公开工作,对各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时限、细化程度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透明度,大力促进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要点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更健全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约25.1万亿元,这一规模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不过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攀升,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时有发生,前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过快规模过大,局部地区债务率过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然不可小觑。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条例对预算法关于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予以细化和明确。

  比如,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也写入条例,各省市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国务院批准的限额,这有利于限制地方举债规模过快增长。

  刘昆认为,上述规定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各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要点三:涉资8万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

  中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差异较大,为了促进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将大部分财力转移到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金额预计达到8.4万亿元。

  此次条例细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内容、概念,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并规范转移支付预算下达。

  比如,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外,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其中,按照项目法管理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一并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

  王雍君表示,这一规定意义,在于增进预算过程中资源流量的预见性。对于下级政府和支出部门而言,“未来有多少钱可花”总是一个受到特别关注的问题,因为政府投资计划、中期财政规定、年度预算乃至具体规划的制定,都高度依赖于这一问题的答案。考虑到转移支付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尤其如此。

  另外,条例要求转移支付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应当由财政部门办理。王雍君认为,这一规定旨在促成一个集中化管理的转移支付体制,使其与相对集权的政府间财政体制相协调,从而扭转“集权化的财政体制、分散化的财政管理”这一由来已久的、相互抵触的治理格局。然而,考虑到转移支付的“部门化”根深蒂固,实施集中化体制并非易事。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政府预算体系更加清晰完整;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强化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持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对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地方政府债务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图片新闻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