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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网当越织越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网当越织越密
2024年04月21日 09:08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教育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网当与时俱进,越织越细、越织越密。

  本文作者:张学炬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邹城市中心店镇老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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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草案的新亮点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法治的难点也在于落实,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进入了新阶段,发展中出现了一些过去立法时未曾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旧条例无法解决新问题,因此需要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   此次江苏省审定的修正草案,新增了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建立安全、规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信息依法实现数据共享、分析、研判与应用,便于精准预判、精准预防、精准打击,提高了预防的力度、时度和效度;

  •   明确了江苏与上海、浙江、安徽等省份共同建立健全长江三角洲区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合作机制,推动形成各方协同联动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增强了预防的合力;

  •   新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的条款,进一步压实了社会保护的责任。这是新时期、新阶段对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4月1日,在山东省高密市恒涛实验小学,未检检察官在向孩子们讲解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李海涛 摄

  未成年将不再成为犯罪的挡箭牌!

  针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条例(修订草案)》细化明确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等各方面的责任义务。

  •   学校发现欺凌和暴力事件,应当及时制止,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并向教育、公安部门报告;

  •   教育部门要通过建设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等举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预测预警;

  •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对学生欺凌和暴力可能构成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的,及时依法处理。通过健全早期预警、事中处置及事后干预机制,防范、减轻校园欺凌与暴力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结合其平常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开展教育矫治与身心修复,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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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工作持续跟进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在不断走深、走细、走实的同时,教育工作也必须及时跟进,做好精准“滴灌”。

3月30日,安徽省淮北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联合相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普法教育实践活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庄严。冯树风 摄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心智还不成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未来发展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保护与教育仍然是第一要义。在这方面,校家社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应教尽教、应育尽育,把每一项教育措施做细做实,让学生真正入脑入心并外化于行。

  不少未成年人之所以肆意妄为,是因为缺乏对法的敬畏意识。因此,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用严规为学生套上“紧箍咒”,帮助他们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

  学校作为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当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法治教育的生动性、鲜活性,用大量鲜活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的威力,从而不敢违、不愿违、不想违。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与家长沟通的力度,形成教育合力。唯有同心同力,才能画出同心共育的最大同心圆。

  文章来源:《中国教师报》2024年04月17日第3版 版名:评论、江苏警方

  图片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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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编辑: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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