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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违规运输被查处拒不配合 已被强制执行

渣土车违规运输被查处拒不配合 已被强制执行
2021年07月29日 11:26 新浪网 作者 北京青年报

  日前,海淀区城管执法局收到一笔强制执行款,人民币3000元整。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渣土车违规运输案件,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处罚决定。海淀城管局于2019年8月15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8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

  案件追溯至2018年11月6日0时10分,北太平庄城管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在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4号院5号楼附近查获一辆运输砂石料的蓝色轻型普通货车,经查该车辆存在无准运证件运输等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无准运证件运输行为。

  2018年11月20日海淀区城管执法局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送达。违法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缴款义务。2019年8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向违法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催告书》,违法当事人仍未履行缴款义务。

  执法人员介绍,该案件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典型案例。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在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所规定的义务时,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实现违法必究、违法必惩,维护公平正义的强力保障。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彭丹

  编辑/谭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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