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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这三人小客车指标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

北京这三人小客车指标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
2024年05月01日 09:40 新浪网 作者 北京交通广播

  昨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三例“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经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调查确认,田*栋(身份证号码:1324331976********)和魏*丹(身份证号码:2310051988********)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变相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废田*栋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GS5308)的相关小客车指标;三年内(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不予受理田*栋和魏*丹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经本市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调查确认,杜*强(身份证号码:1102271969********)和陈*(身份证号码:3408231982********)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因案涉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废杜*强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KFE965)的相关小客车指标;三年内(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不予受理杜*强和陈*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经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调查确认,

  钱*宝(身份证号码:4224281967********)和宗*静(身份证号码:1310231961********)

  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作废钱*宝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P51G32)的相关小客车指标;三年内(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7年4月29日)不予受理钱*宝和宗*静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转载请注明本文来源及记者、编辑等信息)

  内容来源: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编辑:盖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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