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融安县桥板乡桥板村的罗某云到桥板派出所报案称: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其被黄某组织多人以打电话、当面威逼胁迫等形式,敲诈勒索45000元所谓的“保护费”。
接报后
融安县公安局桥板派出所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经初步查明
2012年,罗某云的弟弟罗某河在地里焚烧作物时因疏忽大意导致火势窜到附近桥板村东安屯一、二队的土地引起火灾,但当时因不能确定每人具体损失数额,赔偿事宜一直搁置。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黄某与黄某会二人以个人名义多次找到罗某云,以要求交付赔偿款为由,索要30000元的“保护费”,并威胁罗某云如果不给钱,其果地将无法引水,且途经也将受到阻拦,但罗某云均因没有钱而拒绝。10月5日,黄某带领二十多名村民到罗某云果地里,对正在地里劳作的罗某云进行干扰,实施关停抽水机、拔掉抽水管、扬言打人等行为,要求在30000元的基础上再多给15000元。考虑到自身安全及果地正常生产经营,罗某云最终被迫向黄某支付45000元。得手后,黄某拿出其中7000元作为辛苦费分给黄某局、黄某会等五名为其“出力”过的村民。
融安县公安局桥板派出所民警在收集证据后,将此情况向分管局领导及刑侦大队汇报,根据局主要领导指示,由梁乙明副局长组织刑侦大队、巡防大队与融东战区各所组成打击整治组,对涉嫌敲诈勒索的黄某等人适时进行打击。经深入分析研判后,2020年5月12日凌晨5时许,打击整治组分五个抓捕小组进入东安屯,规范执法、精准打击将黄某等4名嫌疑人抓获,同时查获制改装射钉枪支、土制火药枪等违禁品,另一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威力于当日下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讯问,黄某等人均对自己向罗某云敲诈勒索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4人被融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