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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医闹”那套弄进校园?休想!

把“医闹”那套弄进校园?休想!
2019年08月20日 13:29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作者:杨雨奇

  实习生:朱君

  校内设灵堂、门口摆花圈、围堵校门、恐吓师生……这些“校闹”行为,你见过吗?

  过去,一些校园纠纷或者安全事故发生后,有人把“闹”作为与学校博弈、获取更大利益的手段,妄图绑架学校,寄希望于学校花钱买平安。如今,这种不顾法治,“按闹分配”的逻辑将被坚决打击。

  把“医闹”那套弄进校园?休想!

  警方在校园门口巡逻。 江苏警方 供图 摄

  这8种行为,就是“校闹”!

  大家都知道“医闹”“车闹”,那么,以学校为目标的“校闹”到底有啥表现?

  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司法部这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了8种"校闹“行为: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

  (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

  (7)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

  (8)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对于过去让人啼笑皆非的种种“校闹”行为,有网友评论:“在校门口哭闹的家长,怎能教好孩子?”

  把“医闹”那套弄进校园?休想!

  微博网友评论截图

  而为治理这类现象,《意见》要求,一旦发生“校闹”行为,公安机关及时出警,依法制止;对于实施“校闹”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把“医闹”那套弄进校园?休想!

  图为警官讲解公共安全知识点。图文无关 申海 供图

  “以闹取利”?闹也不赔!

  将过去“医闹”的做法搬进校园,就能让自己“以闹取利”?《意见》明确强调,“闹也不赔”!

  《意见》提出,学校在处理安全事故纠纷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遇到纠纷,该怎么赔?赔多少?《意见》中明确,原则上,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纠纷涉及赔偿金额请求较大的,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各地可以根据实际,规定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协商赔偿的限额。

  当然,对于合法合理的诉求,即便不花式“校闹”,也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意见》强调,要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

  把“医闹”那套弄进校园?休想!

  甘肃临洮县老师正在上课 王亚海 摄

  处理校园纠纷

  这才是正确打开方式

  今后,“校闹”换来的或许不再是高额赔偿,而是从严处罚。

  《意见》明确指出,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

  同时,《意见》提到,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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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小学生正在上冰壶课。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实际上,在维护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上,《意见》已给出具体实施办法。

  若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意见》要求,学校需健全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意见》中明确,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各方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可协商解决学校应当指定、委托协商代表,或者由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参与协商。

  此外,《意见》也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教育部门应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教育和法律工作者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人员参与调解。

  若出现难以调解的情况,《意见》中要求,应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明确划分责任,及时依法判决;对学校已经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行为无过错的,应当依法裁判学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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