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林一峰、张东海提起公诉 对霍建忠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林一峰、张东海提起公诉 对霍建忠决定逮捕
2019年07月16日 22:18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6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林一峰、张东海提起公诉,对霍建忠决定逮捕。

  江苏省原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林一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林一峰利用担任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东海利用担任常州市规划局局长、常州市钟楼区委书记、常州市新北区区长、新北区委书记、常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化德县委原书记霍建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霍建忠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完)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林一峰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