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8月16日电(杜菲 王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第八次审判委员会16日召开,就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1起贩卖毒品案件和1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讨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受邀列席审判委员会并发表监督意见。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法检两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全省各级法院要持续认真落实此项制度,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主动真诚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使审判委员会成为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沟通学习的重要平台,共同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
路志强表示,检察长在列席审委会时,通过阐释检察机关意见,可以促进法院审判委员会更加全面了解情况,并在进行充分讨论后得出公正的裁判结果,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总结办案工作经验。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检察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及时发现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在此次会议上,法、检两院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自贸港法律制度创新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经海南省高院审委会会议研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两起案件的抗诉意见,均表示支持。
据了解,海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列席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已列席审委会148次,研究案件245件,其中省检察院列席了21次,研究案件44件,发表的意见、建议采纳率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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