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9月12日电(宋秋婷)三亚女子吕某于2018年在海口先后两次贩卖毒品0.07克,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8年7月26日19时51分许,吕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舍路一学校路口处,以20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毒品海洛因给购毒人员柯某。次日12时许,吕某又在上述地点,以30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毒品给柯某。双方交易结束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毒品管理制度,两次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0.0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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