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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团启动第四届胡杨摄影艺术大赛征稿

三十三团启动第四届胡杨摄影艺术大赛征稿
2019年10月22日 17:24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三十三团第四届“乌鲁克商贸城杯”胡杨摄影艺术大赛征稿启事

  位于塔里木河下游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拥有20余万亩野生胡杨林,每到秋天,一片金黄,层林尽染,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是摄影艺术取之不竭的源泉,更是广大旅游休闲者的向往之地。赏金秋胡杨,观大漠日出,品民俗风情,赞兵团精神。春夏秋冬,四季轮回,给您展现出“国土战士”的执着追求、“生态卫士”的无悔人生、“维稳勇士”的无私奉献和“丝路胡杨城·大美乌鲁克”的崭新面貌。举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第四届“乌鲁克商贸城杯”胡杨摄影艺术大赛,让我们摄影人为记录团场经济社会发展,宣传美丽塔里木做出贡献。

  一 、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依托塔里木河胡杨优势旅游资源,以“丝路胡杨城·大美乌鲁克”为主题,充分展示三十三团职工群众弘扬胡杨文化、传承兵团精神和“三化”建设成果,全方位、多视角展示三十三团和谐繁荣、美丽富饶的新形象,全力打造经济发展强镇、生态建设大镇、文化旅游名镇、维稳戍边重镇,为团场改革发展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活动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第四届“乌鲁克商贸城杯”胡杨摄影艺术大赛

  三、主办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

  四、征稿主题

  本次大展以“丝路胡杨城·大美乌鲁克”为拍摄主题,面向疆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进行征稿。

  五、作品分类

  参展作品共分两大类:自然风光、民俗纪实。

  六、征稿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30日截止(以收件日期为准)。

  七、征稿细则

  1.疆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三十三团境内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参展的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3.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鼓励记录类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二次曝光)的作品;

  4.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谢绝共同创作),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其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大展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参赛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30日拍摄的作品,截稿时间:以上传日期为准。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1M,图片长边边长在1920之间,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

  6.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进行命名,请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随参展作品一并发至征稿851866841qq.com或1842616867@qq.com参展表自行下载;

  7.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所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展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

  8.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如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9. 在历届省、自治区级(含)以上摄影比赛中获过奖的作品请勿参赛,一旦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

  10.本次大展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八、作品评选

  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组织国内知名摄影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将适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网站等媒体上选登。

  九、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自然风光类

  一等奖    稿  酬3000元

  二等奖    稿  酬2000元

  三等奖    稿  酬1500元

  佳作奖    稿  酬1000元

  优秀奖    稿  酬 500元

  民俗纪实类

  一等奖    稿  酬3000元

  二等奖    稿  酬2000元

  三等奖    稿  酬1500元

  佳作奖    稿  酬1000元

  优秀奖    稿  酬500元

  稿酬为税前金额,奖金额累计3000元以上(含)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十、投稿地址及咨询电话

  0996-4393327(办)18099597870(郑睿智) 15739390733(杜娟)

  十一、征稿启事面向疆内外媒体发告示。(绿原报、天山网、兵团日报、兵团电视台等)。

  十二、2020年10月选出部分入选作品在三十三团展出。

  十三、颁奖日期:2020年10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三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摄影家协会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

  三十三团第四届“乌鲁克商贸城杯”胡杨摄影艺术大赛

  报名表

  •   姓    名

      参赛编号

      (留空,由组委会填写)

      贴照片处

  •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工作单位

      邮  编

  •   通讯地址

      作品名称

  •   参赛类别

      □自然风光

      □民俗风情

      作品形式

      □黑白

      □彩色

  •   参赛形式

      □单幅

      □组照(4-10张)

      提交方式

      电子邮件(请使用JPG格式)

  •   理念

      阐述

      (包括寓意、主要特色等)

  •   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卡拉水库以东以南,塔里木境内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参展的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2.参展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10幅)。鼓励记录类作品,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二次曝光)的作品。

      3.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谢绝共同创作),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其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4.本次大展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参赛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30日拍摄的作品,截稿时间:以上传日期为准。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1M,图片长边边长在1920之间,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如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编辑:戚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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