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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动员千家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千个老区村

福建动员千家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千个老区村
2019年12月09日 16:19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9日电 (叶秋云 林静 张若冰)近日,福建省民政厅联合省扶贫办制定《“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动员1000家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开展结对帮扶和深度合作,采取优势链接、项目互推、长期合作的方式,帮助双方实现共同发展壮大的目标。

  《方案》指出,社会组织依据自身条件,秉持自愿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帮扶合作的老区村;根据老区村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组织自身条件等实际情况,因村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社会组织应针对老区村实际状况,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帮助老区村实现精准脱贫和振兴发展;社会组织和老区村应当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利用各自资源,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在帮扶合作中共同发展壮大。

  《方案》明确,在全省选择1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100个老区村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形成一批结对典型,并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动员、引导全省1000个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签订“一对一”的帮扶和合作协议。

  记者了解到,《方案》要求社会组织根据老区村的资源特点,帮助老区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发展目标;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老区村争取政府部门在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完善老区村基础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区村干部和致富能手等培训,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指导创业实践;社会组织依托自身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老区村销售优质特色农产品,增加群众收入。

  积极探索“社会组织+老区村”合作模式,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上有机融合,围绕市场需求培育建立农民合作组织、引进龙头企业、搭建产销平台、促进休闲农业和美丽乡村旅游开发,大力发展老区村特色产业,这是此次福建动员千家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千个老区村的主要目标。

  《方案》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民政部门开展工作,为社会组织帮扶老区村发展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现有资源,开展“三社联动”,支持老区村全面振兴发展;利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对参与“阳光1+1牵手计划”的优秀社会组织,给予加分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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