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青海省招募8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

青海省招募8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
2020年01月18日 14:41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青海新闻1月18日电(张海雯)记者18日从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了解,该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首批招募8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

  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据悉,此次招募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较强的沟通、议事能力;熟悉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能够运用价格法律法规解决价格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公益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对价格监督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责任心强,关心热爱价格监管事业者均可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各级组织和个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市场价格监管部门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填写《义务价格监督员登记表》、《义务价格监督采价员登记表》,报经主管部门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即日起至2020年2月8日止。选聘范围包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行业协会推荐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居民委员会及社区代表;价格协会理事成员(除各级市场监管正式在编公务人员);其他热心价格监管事业的人员。其中,各级市场监管正式在编公务人员不得参与义务价格监督员选聘。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委托青海华宇会计事务所负责义务价格监督员的各项工作,公司成立“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华宇会计事务所。办公室主要负责“义务价格监督员”的监督、指导、培训等工作。

  开展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可以扩大价格监督工作触角,拓展到价格工作各个领域,使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随时暴露在监管之下,同时又可以对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实施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实行“双监督”是对政府价格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补充,从而在全省形成价格部门主导、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探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监管模式,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