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东方市清明节期间全市禁燃烟花爆竹

东方市清明节期间全市禁燃烟花爆竹
2020年04月03日 09:38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张文君

  清明节临近,当前东方市森林防火形势虽稳中向好,但集中祭扫、野外用火带来的火灾事故风险加大。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森林火灾事故,2日,东方市发出《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禁止燃放区域包括,东方全市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公园、商场、广场、车站、码头、机场、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单位、电力、通讯线路等场所及其周边100米内,重要军事区域、林地等重点防火区等范围。

  对农村散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东方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禁焚烧纸钱、焚烧秸秆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要求,选择分时段、少聚集、不聚餐等祭祀方式。

  此外,对非法燃放、非法制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东方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重点时段全域巡逻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焚烛烧纸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森林防火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