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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提升监督实效 推动以案促改向扶贫领域深度延伸

玉州区:提升监督实效 推动以案促改向扶贫领域深度延伸
2020年05月30日 12:07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西新闻5月30日电(庞嫦青 李荣)今年以来,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在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全力打造“3+”模式,推动以案促改向扶贫领域深度延伸。

  研判+建议,提升监督实效。针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易发多发态势,该区纪委监委对违纪违规对象特点等方面进行了总体分析,研究发案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提出治理的对策建议,总结形成问题清单和分析报告,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供精准靶向。着力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利器”,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职责和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手段,对有关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建议书指出的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采取登记台账、专人跟踪、督查询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回访,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避免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治本功效。今年以来,向镇(街道)、区直单位提出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同时,将工作要求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督促镇(街道)、区直单位向所辖二级单位、基层站所、社区(村)提出整改建议。

  整改+督查,监督持续有力。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该区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查结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按照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开展“回头看”,坚持定期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今年以来,对发案单位和各扶贫责任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1次。加强对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顿,探索建立制定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紧盯村社干部在服务群众、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列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大数据+谈话提醒,监督有智慧。运用科技手段,推动监督手段由常规向智慧转变。为推动易发多发问题的根本治理和防控,该区纪委监委依托大数据平台,通过统计筛查、分析研判,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大数据比对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及时约谈行业部门的主要领导,指出问题和责任,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相关部门发出整改督办函,列出详细问题清单,要求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真抓实改。为了做好大数据比对检查后的整改工作,要求问题多发的乡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案情通报会,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警醒。通过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警示一批干部,形成联动整改、建章立制、源头治理的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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