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销售伪劣口罩案值近1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销售伪劣口罩案值近1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08月02日 14:10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通讯员刘丽秋)7月31日,记者从康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飘安”牌口罩案件,被告人宋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期间,宋某某从河南省新乡市订购“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以280元/件的价格购进,以290元/件至310元/件不等的价格在沈阳某大型批发市场内销售。宋某某批发给他人的涉案口罩,销售金额共计5.8万余元。宋某某自述还向社会不特定人销售伪劣口罩,金额为4万元左右。疫情期间,宋某某销售的部分伪劣口罩流入康平县某药店对外销售,经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检测,涉案口罩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要求。

  案件移送法院后,宋某某上缴违法所得1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销售的伪劣口罩作为防护用品在疫情期间流入各地,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予以从重处罚;宋某某自愿认罪且已返赃,其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