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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提升城乡火灾防控水平

河南新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提升城乡火灾防控水平
2020年11月17日 15:53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河南新闻11月17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16日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提到,将结合人口大省省情,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火灾防控水平,乡镇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近几年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居民小区、村民自建房、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这些区域消防安全基础差,监管力量薄弱。”当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伟刚介绍说,为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乡镇要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工作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同时,《实施办法》提到将固化河南省消防工作经验,规定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河南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表示,相比原办法,新《实施办法》更加突出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时代特征。其中,明确了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详细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此外,为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第四章分别对消防安全一般单位、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多产权建筑管理或者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全面、详细、具体的规定。

  据悉,为倒逼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实现考核结果运用、事前监督与事后追责的统一,《实施办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信用制度,将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信用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使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和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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