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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2020年11月20日 17:27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青海新闻11月20日电 (孙睿)19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海西州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行政事项登记制度》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2020年1—9月,德令哈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3.9%,PM2.5平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20%。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0.7%,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全州纳入考核的11地地表水断面中纳赤台、总厂水闸、白云桥、小桥四个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德令哈市水厂旁、格尔木路桥、中桥、都兰路桥、加尔苏、都兰河、察汗乌苏河断面水质为Ⅲ类,均达到水质目标。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全州223个重点企业行业用地调查工作;全州20家规模化养殖场废物资源化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对全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共选定29家企业作为海西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在海西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建立10块疑似污染地块(其中:1块为污染地块,9块为疑似污染地块)。

  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今年进入了问题的叠加期和攻坚期,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项问题,6项已完成整改销号,6项正在积极整改;交办的106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102件,4件正在持续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5项问题,4项已完成整改正在销号,11项正在积极整改;交办的73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68件,5件正在积极办理中。

  据悉,《海西州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行政事项登记制度》的制定,是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行政事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执法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受干扰,进一步保障了生态环境部门顺利高效执法,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一步,海西州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事件教训,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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