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政策,使企业尽早了解环境准入限制要求,避免因项目不符合准入条件,在环评审批阶段出现项目受阻,日前,《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发布。
该政策目录梳理收录部分现行有效的法律、政策文件,形成《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之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2020年版)》同时废止。
《目录》共包括综合性政策、环境准入的符合性要求、重点行业政策要求和参考文献四个方面内容。其中,综合性政策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予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制、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等十个方面共54条准入要求;重点行业政策要求包括石化化工、医药制造、汽车制造、畜牧养殖等十二个重点行业共51条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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