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颁布‘禁酒令’,喝酒应酬的压力减小了,身体状况也好起来了,家庭关系都和谐了很多,感觉整个工作氛围越来越好了……”近日,海东市某政府机关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从“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规定到“全面禁酒”,既是身体健康的福音,也是作风建设的抓手。春节前夕,海东市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饮酒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公务接待活动饮酒提出了严格要求。《通知》要求,除外事接待、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外来考察等特殊情况外,公务接待不上烟酒、不饮酒;市、县区两级干部下乡调研、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参观考察、看望慰问、执法执纪、督导巡察等公务活动时一律不准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违规使用公款直接或变相购买烟酒;不准在机关、单位公共食堂公款吃喝饮酒,或变相以其他名义饮酒。
“公职人员上班期间饮酒,不仅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助长了歪风邪气,败坏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海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田小强表示,“‘禁酒令’的颁布,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要求,有效约束了公职人员饮酒行为,为全面做好我市政治监督增加了一道新的硬核防线。”
春节前夕,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行为作为节前监督检查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和频次,坚决杜绝酒后上岗甚至酒后驾车等现象。同时,坚持统筹兼顾,把检查党员干部违规饮酒问题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现和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通过开展对值班值守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杜绝“电话值班”“遥控指挥”“饮酒在岗”现象,切实做到人员在岗、责任到位。
特别是近期以来,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查快办、从严从重处理,先后通报处理4起公职人员因上班期间违规吃喝、醉酒驾驶引发的典型案例,有6名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海东市纪委监委把党员干部违规饮酒作为春节前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明纪律要求,明确监督重点,持续精准发力,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落下来”。截至目前,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4轮,检查机关单位37个、乡镇44个、餐饮店13家。(本报记者 陶然 通讯员 陶成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