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新闻1月4日电(肖江川)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公路渝邻段渝北收费站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执法行动时,发现一辆货车既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资质,同时还存在超载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货车驾驶员王某进行询问时,王某刚开始百般抵赖,一会说办理的是电子道路运输证,只是手机坏了无法出示,一会又说车辆装载的钢卷是车主所为,自己并不清楚。执法人员见此情况,现场开展说理式执法,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宣讲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无证运输和超载的危害。在执法人员劝导下,王某终于说出实情。
原来,这辆货车是用于售卖的商品车,因此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王某将该车从山东开到云南进行销售,车主并未要求装载货物,但王某在驾驶途中经“中间商”介绍,在途经各大服务区时一路装载货物,准备先将货物运往重庆江津,再空车前往云南,想“一举两得”,既挣跑车的钱,又赚取拉货的费用。
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王某无证运输和重量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驾驶员王某将车上货物卸载转运,彻底整改。
交通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存在诸多风险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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