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15日消息,京东“双十一”系列商标无效行政纠纷于14日开庭。原告京东认为,“双11”、“双十一”均系商业促销活动节日的通用名称,阿里的在先商标缺乏显著性,且涉案服务上从未实际使用过,因此,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公司的在先商标不可能造成混淆。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及呼叫相近,公众易认为其为系列商标。本案未当庭宣判,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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