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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啦!这份黑龙江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请收好~

考生注意啦!这份黑龙江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请收好~
2020年11月25日 16:25 新浪网 作者 龙视新闻联播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省公务员局、省人社厅联合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及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笔试黑龙江考区疫情防控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提前准备个人防护用品。外地考生还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应如实申报(电话:0451-82326662、82326665,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在考前40分钟经测温合格后直接进入考点。

  四、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五、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核验身份时要主动配合相关进场检测,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此前发布的防疫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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