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哈市警方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最近一个月以来,已收缴非法捕猎工具100余套;查获非法捕获但已死亡的野生鸟555只、活体野生鸟330余只,林蛙900余只;依法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6人。
从12月14日起,哈市警方进一步发动属地治安部门和派出所民警,在全市范围深入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12月15日上午,在呼兰区一民宅内查获大量捕猎野生鸟类工具和黄雀17只、蜡嘴雀2只(均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下午,警方在道外区花鸟鱼市场现场查获非法贩卖的野生鸟类30余只,对2名涉嫌非法贩卖的人员进行审查,并对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行动中,依兰县公安局破获非法猎捕林蛙案件2起,查获用“电鱼机”电击方式猎捕的林蛙900余只,刑事拘留3人。巴彦县公安局排查林场4个、湿地2个、沿江滩涂草原4个,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查获省级保护野生鸟类130余只,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1人。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安家镇一村民家中查获冻干麻雀12只,贴网1套,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1人。在对当地花鸟鱼商店检查时,还解救6只辢子鸟,对经营者进行了法制教育。
通河县公安局组织全县10个派出所对林区进行巡查,查获非法捕猎的野生鸟类383只,放飞56只,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1人。
(龙广电记者 关丽珠 通讯员 黄庆 滕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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