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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警车进村喊话村民涉嫌嫖娼:侮辱人格的执法也侮辱了法律

媒体评警车进村喊话村民涉嫌嫖娼:侮辱人格的执法也侮辱了法律
2024年04月28日 19:17 新浪网 作者 经视直播
媒体评警车进村喊话村民涉嫌嫖娼:侮辱人格的执法也侮辱了法律 媒体评警车进村喊话村民涉嫌嫖娼:侮辱人格的执法也侮辱了法律
【#媒体评警车进村喊话村民涉嫌嫖娼#:#侮辱人格的执法也侮辱了法律#】大年初四那天,山东临沂郯城县的李先生遭遇了让他尴尬且愤怒的一幕,两辆警车开进村里,扩音器里指名道姓地说他涉嫌嫖娼,引得村民议论纷纷。据大风新闻报道,李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去年9月份,一位自称是办案警官亲戚的左某说,郯城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有一份李先生的500元转账记录,该转账涉嫌嫖娼。李先生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嫖娼,但为了不闹到家里,愿意花钱“处理”,一万元以内都行。对方却表示案情复杂,需要两三万。随后的几个月里,李先生多次被派出所传唤、留置,到了过年的时候,就上演了警车扩音器点名的事。 警方的正式通报,一般是用姓氏加“某某”来代替全名。有律师介绍,这是《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14条的要求。而派出所连案子都没办下地,连合法的处罚都没做出来,就用这种“点名示众”的方式,将一位没有定罪的公民污名化处理,这种侵犯公民隐私权、侮辱人格的所谓”执法”,对法律也是一种侮辱。那个自称警官亲戚的左某说,“他(李先生)要是没事,为啥愿意拿钱解决?”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但是要解答这个问题,应该是依法办案,查清案情。即使那笔500元的转账有疑点,也不能简单地认定,转了账,就一定是干了事。怀疑之后,找不到进一步的确凿证据,却用其它的怀疑来“证明”怀疑,就容易形成主观偏见。其实,疑点不仅在转账上,更在于所谓的“中间人”左某,一开始就谈钱,抬价。如果这些情节属实,那李先生受到的连续施压,恐怕不只是办案那么简单,更像是有人以为拿住了李先生的把柄,“吃定了”李先生。李先生已经向当地的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反映了此事,郯城县公安局表示,当地对此事高度重视,涉事民警谢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希望真相能早日查清,而无论案情真相是什么,像这样滥用警权侮辱人格的执法,都不应再出现。@经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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