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全力支持全省各地抢险救灾,在前期已下达第一批应急资金4.175亿元基础上,山东省财政再次筹措救灾资金4亿元。
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亿元,支持各地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实施应急抢险救灾和灾后建设;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1.5亿元,集中用于支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威海、滨州等6个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水毁农田修复与地力保护;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及公益性服务设施应急恢复建设。(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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