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1日消息(通讯员王倩 记者伍凤妹)因事先怀疑“赌友”多次赌博时出老千,俩男子找来五人将“赌友”非法拘禁胁迫要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庞某峰、顾某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2018年9月18日20时许,庞某峰(男,1997年出生)、顾某楠(男,1992年出生)因事先怀疑被害人陈某石与他们多次赌博时出老千,使他们多次输钱均在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庞某峰、顾某楠遂找来身份不明的五名男子准备对付陈某石等人。庞某峰先与被害人陈某石、张某、庞某匀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农贸二街某宾馆403房赌博,赌博所用的扑克牌由陈某石事先放在某宾馆对面的小卖部。当天22时许,顾某楠带领由赵某叫来的五名男子(身份不详)到某宾馆403房内,以之前陈某石等人打牌出老千赢钱为由,以威胁、殴打方式强迫陈某石、张某、庞某匀赔偿其赌资人民币5万元。陈某石被迫以信用卡套现人民币36000元给顾某楠,并写下人民币8000元欠条,庞某匀被迫微信转账人民币6000元给庞某峰,赌桌上的现金人民币2600元被庞某峰取走。
案发后,公安民警于2018年10月21日将庞某峰抓获,2018年10月22日顾某楠主动到灵山派出所投案。两名被告人的家属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峰、顾某楠与被害人陈某石多次赌博,因要求三名被害人赔偿所输赌资而与被害人产生争执,便伙同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拘禁剥夺三名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庞某峰、顾某楠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庞某峰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且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楠属自首,愿意接受处罚,且在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庞某峰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告人顾某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