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东集中公开宣判四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5月30日,乐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宣判活动在乐东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据悉,此次共判决了涉恶案件4件56人,实现乐东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审判清零。
上午9时,宣判活动正式开始。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以付某国、邢某东、石某瑞、林某云为首的4起涉恶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6年至2019年,以付某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某公司为依托,在乐东境内经营毛豆种植、加工、销售生意。期间,付某国为垄断毛豆种植,纠集惠某龙、符某良等26人在本县坡拉村、德霞村等地抢占土地,先后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行为,并指使被告人陈某仁、邢某明等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强卖化肥,情节严重。除集团犯罪外,同案人还实施了妨害公务、滥伐林木等犯罪。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付某国等33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对其他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邢某东等23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
宣判结束后,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对3名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有功群众共奖励人民币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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