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关于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告
为持续规范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文旅局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首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代表、社区工作者、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学生家长、热心市民群众等,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在选聘之列。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业务能力;
(三)熟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热心支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为,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监督职责
(一)监督我市各级文旅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文旅系统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举报、投诉和意见,并向市文旅局反映;
(三)对向全市各级文旅系统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针对群众关切度高、安全隐患突出、执法难度大的领域向市文旅局提出监督动议;
(五)参加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六)参加其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
四、聘期
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期3年,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对履职情况较好的可以连续聘任。
五、选聘方式
(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市人大、市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推荐;
(三)市文旅局发出定向邀请。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新乡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1),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送至市文旅局政策法规科。
(二)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文旅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监督员人选在新乡市文旅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
(四)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文旅局颁发聘书。
(五)公布
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在新乡文旅局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3669068
邮 箱:xxlyzcfgk@126.com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599号中原银行大楼北楼6楼新乡市文旅局635房间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