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两项汽车强制性国标报批稿公示,商用车安全门槛再抬升

两项汽车强制性国标报批稿公示,商用车安全门槛再抬升
2026年10月29日 21:28 新浪网 作者
avatar
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官方账号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田野 于建平 北京报道

  商用车行业的安全门槛正在被进一步抬升。10月28日,工信部科技司发布公示,对《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以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从10月29日至11月4日。两项标准中,重型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从推荐性标准转为强制性标准,是此次公示里对产业链影响最直接的一项。

  业内观点认为,这意味着,过去几年商用车市场上靠“低配走量、安全配置选装加价”的产品策略,在强制性的要求面前将失去操作空间。

  重型车AEB强标报批稿公示

  此次公示的两项标准中,重型车AEB报批稿是核心内容。工信部在公示中说明,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意见反馈截止到11月4日。公示正文本身只包含标准名称、公示时间和反馈渠道,报批稿的具体技术条款需查阅附件。

  从公开信息可以确认的是,这份报批稿替代的是2019年发布的推荐性标准GB/T 38186—2019。旧标准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车企是否配装AEB、配装到什么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定价和市场竞争策略。新标准一旦落地,相关车型必须在出厂时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否则无法进入车型公告和销售环节。

  据此前征求意见稿阶段的公开信息,新标准在技术内容上有几处调整。目标识别从“仅识别前车”扩展到车辆与行人,儿童行人横穿被纳入试验场景。对系统误刹车的管控也做了细化,编制说明中列出了跟车右转、带护栏的静止目标、路口左转、施工变道等误响应测试场景。

  此外,新标增加了系统鲁棒性(稳定性)要求,并增加了关闭功能的相关试验。不过,报批稿附件的具体条款尚未公开,涉及系统开启恢复机制、功能安全验证等细节,需以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为准。

  这项强标的落地,与另一项已经发布的强制性国标形成衔接。GB 7258—202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26年8月27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扩大了自动紧急制动、电子稳定性控制、电控制动系统的配备车型范围,解决的是“哪些车必须装”的问题。重型车AEB强标则对AEB系统本身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做出规定,解决的是“装上的系统要达到什么水平”的问题。

  在业内看来,两项标准叠加,意味着重型车AEB从“推荐性指引”走向“强制性准入”的路径已经清晰。

  汽车行业分析师翟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车企而言,影响不在于是否要装AEB,而在于装上的系统必须满足统一的性能门槛。旧版推荐性标准下,不同企业在AEB的识别距离、制动策略、防止误刹车的能力上各有各的做法,水平参差不齐。强标一旦实施,相关车型必须在出厂时通过规定的试验验证,才能进入公告和销售环节。底盘调校、传感器选择和整车电子系统的匹配都需要围绕强制性指标重新做一轮工作,而不是在现有平台上加一个选装包就能解决。”

  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2025年中国市场商用车前装标配AEB的搭载率为9.30%,其中重卡的标配率为27.50%。从不足三成的重卡标配率走向强制性全覆盖,中间的增量空间是实实在在的,但对应的是车企和供应链必须完成的硬性投入。

  商用车安全配置的成本逻辑面临重估

  把AEB从推荐性标准升格为强制性标准,影响的不仅是某一项配置的装车率,更是商用车市场长期以来的成本分配方式。

  过去几年,商用车市场的价格竞争在安全配置上留下了痕迹。部分企业将AEB等主动安全系统划为选装项目,低配车型靠简化传感器和线束来压低终端售价。这种做法在推荐性标准框架下并不违规,因为标准本身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但GB 7258—2026已经将AEB的强制配备范围大幅扩展,重型车AEB强标报批稿的公示则是在这一方向上补齐了专项技术要求。两条线合在一起,选装空间被实质性压缩。

  同时,对供应链的影响同样明显。满足强制性试验要求,意味着传感器方案需要具备足够的冗余度。单一低性能传感器难以同时覆盖车辆目标识别、行人识别以及防止误刹车等多重任务,毫米波雷达与摄像头的融合方案将成为基本配置。一级供应商的角色也从提供硬件扩展到配套功能安全分析和验证支持。检测环节的设备投入和测试周期也会相应拉长,单车型的验证成本随之上升。

  从行业背景看,重型车安全配置的强制化,与新能源重卡市场的快速扩张几乎是同步发生的。交强险数据显示,2026年9月国内新能源重卡终端渗透率达到50.28%,连续5个月保持在40%以上。

  翟强指出:“这一场景的车辆出勤率高、运营强度大,AEB强制标配在客观上会推动这部分车辆的安全配置水平提升,但同时也增加了单车成本。这部分成本如何在运营收益与终端定价之间消化,是后续需要观察的变量。”

  另一项公示内容——《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在公示正文中未披露具体条文细节。外文版与中文版同步报批,通常指外资车企在华生产提供标准参照,以及为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在海外认证场景中的使用做铺垫。其实际影响需要等标准文本正式发布后才能做更具体的判断。

  两项标准的公示期将在11月4日结束。对重型商用车企业来说,留给它们调整产品、重新申报车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过去那种低配车走量、把AEB当高配选装件加钱卖的路子,在必须达标才能上市的新规矩面前,很难再走得通。

  责任编辑:李延安 主编:于建平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北京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