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
并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将机动车交由未成年人驾驶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但有的熊家长为了炫娃,
不惜将自己的孩子置身危险之中。
7月6日,广西玉林市容县灵山镇的封某某为了让儿子过把开车瘾,竟让孩子操控方向盘在省道上行驶了约500多米!
当时,封某某驾驶小汽车在省道203线(容信二级公路杨梅镇浊水河路段)行驶,见路上车不多,一向对儿子疼爱有加的他产生了让儿子过把车瘾的念头,于是便让年仅7岁的儿子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操控起方向盘。
看到儿子小小年纪便能“驾驶车辆”,沾沾自喜的封某某一边欣赏着儿子的“本领”,一边拿出手机拍摄,并将视频传到了微信群里。此后,视频被广泛传播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封某某上传的视频被广泛传播后,他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险和错误,懊悔之余,他写了致歉书,并来到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绿荫中队主动向交通民警承认自己的错误。
最后,民警对封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封某某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教训深刻,并向民警保证以后将努力提高安全意识,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广西交警提醒广大家长,
让孩子手握方向盘开车一点都不“酷”!
这不是炫耀孩子的方式
一旦出现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不要让自己的无知害了孩子!
来源:玉林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