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
遇见黄灯等一等
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交通规则
可总有人把安全法规抛在脑后
最近,广西桂林一辆电动三轮车被小车撞倒,导致三轮车驾驶员颈椎骨折、颅内出血。不仅如此,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还得对该起事故负全责,原因是……
1.
老人骑车被撞
颅内出血未脱离危险
8月3日下午5点多,在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名老人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过马路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
事发后,小车司机蒋某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并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抢救。
据悉,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是一名老人,已经68岁了。经医院检查,老人颈椎骨折,颅内有出血,目前未脱离生命危险。
2.
老人闯红灯
被判自负全责
临桂交警接到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当事小车司机进行了询问。
据小车司机蒋某回忆,当时他驾驶小车行驶至万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他停车等红灯,待看到前方绿灯亮时,他正常起步前行,没有看见从对向闯红灯左转而来的电动三轮车。
交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及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基本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电动三轮车行驶速度较快,且没有让直行车辆,之后与正常行驶的小车撞上。
经交警初步认定,老人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而且,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小车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目前,事故还在处理中。
来源: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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