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与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服务的交互愈发频繁:在便利店购物时,我们可能会通过人脸识别来快速完成支付;在登录某些手机应用时,也可能需要人脸识别来验证身份。然而,这些为我们带来便捷的技术,却可能潜藏着一些法律风险和争议。
近日,广西大学的一位法学研究生对山姆会员商店(南宁青秀店)的人脸识别行为提出了质疑,并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前报道】

广西大学法学研究生小丁告诉记者,经朋友授权同意,他拿着朋友的山姆会员卡前往山姆会员商店(南宁青秀店)购物,期间他发现,自己无法使用朋友的会员码进入超市线下购物。工作人员回复他,山姆会员码必须“专人专用”。
广西大学法学研究生 小丁 结账的环节,山姆会员超市的工作人员,会对我们上传的照片,是否是本人和使用那个卡的人进行比对,如果不是本人的话,就不可以使用那个卡。

小丁认为,山姆会员商店做法超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必要性与最小化原则”的范围。另一方面,消费者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会员卡,山姆会员商店限制只能本人使用会员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消费自主权和公平交易权。
广西大学法学研究生 小丁:我向法院提供的核心诉求就是说,希望它提供其它可以替代的验证方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设置人脸识别为唯一的验证方式。然后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一些便利。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有律师认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唐小娟: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脸识别的案件明确规定,要求人脸信息作为唯一的验证方式且没有其他选择的,属于侵害自然人权益的行为。那某些会员店在识别会员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的,比如手机的验证,发放专属会员卡等,并非只有人脸识别这种方式。
山姆回应表示,山姆会员商店仅向会员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并对会员的个人信息采取多重保护措施。
目前相关报道中所提及的会员卡头像,目的是确保会员卡由会员本人使用,以维护会员的专属权益,防止会员卡被盗用给会员造成损失。该头像仅用于线下门店购物时由工作人员人工核对。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在注册山姆会员,隐私政策已写明,需上传本人正面清晰照片作为会员头像,并征求是否同意,同时还说明,商店提供的为实名制会员服务,若拒绝,不影响线上购物,但在线下到店场景则难以验证您为会员本人,因此将无法在您线下到店时提供服务。
有律师认为,商家提供会员制服务,是商家自主经营权的范畴,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他的权利范围指的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拒绝强制消费的权利。山姆店并没有强制消费者去使用会员制服务,或者基于会员制服务去购买他的商品或者享受他的服务。
广西南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巍:消费者在会员制服务下的商家进行行使消费,他并不存在说,无法自主选择或者是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那么我认为,这个会员制服务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跟公平交易权是不存在冲突的。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立案,法院将按程序向山姆方递交通知书。结果如何,有待审理。
来源:新闻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