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李梦垚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李梦垚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伊金监复〔2026〕42号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关于李梦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新发〔2026〕10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梦垚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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