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绵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赖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绵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赖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绵金监函〔2026〕94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关于赖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兴银川〔2026〕282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赖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绵阳金融监管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绵阳金融监管分局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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