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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关于王鹏程安盟保险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关于王鹏程安盟保险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6年10月26日 11:09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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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关于王鹏程安盟保险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关于王鹏程安盟保险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乐金监函〔2026〕25号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关于王鹏程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安盟保险川呈〔2026〕7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鹏程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乐山监管分局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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