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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吕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吕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6年10月27日 15:16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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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22日,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吕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吕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延金监复〔2026〕42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吕栋延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陕发〔2026〕2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吕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延安金融监管分局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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