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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 | 道交法“大修”:自动驾驶拟首次写入法律

瞭望 | 道交法“大修”:自动驾驶拟首次写入法律
2021年04月27日 13:27 新浪网 作者 新华社客户端

  道交法(修订建议稿),一个重要的进化方向是与时俱进,让法律随时而变,让措施与世相宜,让治理更有成效

  文 | 南辰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经历过2007年和2011年两次重要修订。

  此次是时隔10年后,道交法再次迎来大修。

  道交法(修订建议稿),涵盖打造现代化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改善便民服务、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完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科学配置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内容,拟修改124条,其中修改84条、新增39条、删除1条。与之前的两次修改相比,力度堪称空前。

  例如,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明确自动驾驶合法地位和管理方法、明确使用电子标识等重磅内容拟首次写入法律,意味着道路安全管理的法治将全面升级,加速向更安全、更智能、更便捷的未来之路行驶。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道交法(修订建议稿),一个重要的进化方向是与时俱进,让法律随时而变,让措施与世相宜,让治理更有成效。

  长期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执法实践遇到了许多新问题,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出了许多新规定,“放管服”改革推出了许多新制度新措施,这些都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道路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法律条文不与时俱进,就难以深化更高水平的法治,汽车社会的安全、通畅、和谐就会受到影响。

  例如,道交法(修订建议稿),修改着力突出教育引导功能。坚持教育为主、体现行政处罚“轻轻重重”的原则,拟明确对部分违法行为初犯、偶犯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自愿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可以免除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可以提高处罚标准。拟加大对“毒驾”“代扣分”“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拟增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种类;拟完善境外机动车入境管理制度,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入境车辆可以由广东、福建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管理规定等。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都是适应汽车社会发展变化、交通参与者合理需求和依法治国方向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管理实效、深化法治建设、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尤其是自动驾驶拟首次写入法律,是适应汽车社会和汽车产业向智能化转型的关键一招,是依法释放和调动产业赶超的重要抓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条,兼顾产业创新探索和汽车社会安全红线,能够避免自动驾驶进入法律盲区。“具有自动驾驶功能但不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汽车上道路通行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这条,为更高层级的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预留了接口,值得肯定。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63亿人,此外汽车驾驶人达到4.25亿人。中国汽车社会的快速发展,为道交法修改获得更广泛、更高水平的民意和民智支撑提供了厚重的土壤。

  从这个角度看,道交法(修订建议稿)只是勾勒出法治升级的大方向,未来,立法机关可以根据民意和民智对很多修改细节进行调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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