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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参保及费用报销期限延长

沪上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参保及费用报销期限延长
2020年02月17日 03:55 新浪网 作者 上海热线

  市红十字会说,为积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对近期参保和医疗费用报销期限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1日。

  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及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对2020年1月20日至3月31日间基金报销期限到期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期限延长60天。

  调整医疗费用报销期限

  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费用报销期限为出院(门诊)后的3个月内,现对于2020年1月20日至3月31日间基金报销期限到期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期限延长60天。患儿家长可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向所属区基金办提出报销申请,由基金办分时段受理报销,以避免人群聚集。

  调整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期限

  1、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市户籍新生儿(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1日,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2019学年互助基金支付待遇。

  2、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及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指新办人员,以出具的积分通知书为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2019学年互助基金支付待遇。

  如需了解其它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政策,可致电所属区基金管理办公室咨询,或登录上海市红十字会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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