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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通报!

纪委监委通报!
2020年07月13日 10:31 新浪网 作者 胶东在线

  刚刚,莱州纪检监察发布最新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问题,分别是:

  朱桥镇原副镇长胡进科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4月8日晚,胡进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沿苗梁路由西向东行驶时,撞上路北侧树木,造成交通事故,本人受伤。胡进科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19年3月,胡进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原队员邓顺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9月24日晚,邓顺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花园北流村碑路口处,与另一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邓顺岐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0年2月,邓顺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夏邱镇北魏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世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1日下午,王世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沙河镇石埠村路口处,与另一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王世成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0年3月,王世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柞村镇北寺口村原党支部委员姜显明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0月27日晚,姜显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沿S218线行驶至杏园路口处,与另一机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本人受伤。姜显明被依法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0年4月,姜显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党纪国法不容挑战,上述4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甚至知法犯法、目无法纪,不仅个人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更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破除侥幸心理,增强纪法意识,严守“红线”“底线”。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强化“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约束,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认清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通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源:莱州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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