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北京卫健委《意见征求稿》: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卫健委《意见征求稿》: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0年06月02日 19:10 新浪网 作者 观察者网

  【北京卫健委《意见征求稿》: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28日。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拟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 (健康时报)http://t.cn/A620CR8W

  北京卫健委《意见征求稿》: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卫健委《意见征求稿》:诋毁、污蔑中医药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图片新闻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