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托住转换有福音了!

托住转换有福音了!
2024年08月18日 15:51 新浪网 作者
avatar
土木智库

  《高规》第10.2.5条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转换层设置高度做了限制,对5.1.1于托柱转换结构,转换层设置是否也应满足相关要求?

  对于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转换层上、下结构刚度发生突变,层剪力分布随之突变。转换层位置越高,落地墙体越少,则下部结构整体刚度越小,对上部结构的约束效果越小,楼层剪力突变越显著。另外,转换层以下落地剪力墙承受较大楼层剪力,地作用下往往率先破坏,进一步加剧了上、下刚度差异,而框支柱由于需要传递上部剪力墙的倾覆力矩,地震作用下可能发生小偏拉脆性破坏,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不利。因此《高规》第10.2.5条规定: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在地面以上设置转换层的位置,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可适当提高。同时,《高规》附录E对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比进行了限制。

  框架柱刚度一般远小于剪力墙,对于一般的托柱转换结构,由于其转换层上、下刚度突变不明显,上、下构件内力的突变程度也小于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转换层设置高度对结构的影响也小于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因此其转换层位置可视托柱数量情况,比上述规定适当提高(《高规》对此未作限制)。

  另外,广东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T15-92-2021规定:部分支剪力墙结构在地面以上设置转换层的位置,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不宜超过8层;托柱转换层结构的转换层位置不受限制(注:托柱转换层结构主要承受竖向荷载,故其转换位置可不受限制),但转换数量较多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计算。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北京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