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朱某涉性骚扰案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原告证据不足

朱某涉性骚扰案一审宣判,海淀法院:原告证据不足
2021年09月14日 23:57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日报

  14日23时许,@北京海淀法院 发通报: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原告、被告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监制:张力

  编辑:车社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法院北京市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