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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天第5条!云南城投集团的消息再上中纪委官网

连续3天第5条!云南城投集团的消息再上中纪委官网
2019年11月13日 07:45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日报

  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云南通报云南城投集团下属企业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的消息。

  消息称,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云南城投集团下属企业违规发放奖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从11月11日起,已经连续3天,关于云南城投集团的5条消息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所关注。

  11月11日,云南通报云南城投集团部分领导干部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动车一等座问题。

  11月11日,云南通报城投集团领导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四风"和腐败问题背后往往是特权思想作祟。

  11月12日,云南通报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

  11月12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云南通报云南城投集团下属企业违规发放奖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称,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云南城投集团下属企业违规发放奖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一、违规发放奖金问题

  1.成都环球世纪会展旅游集团公司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9年1月,成都会展集团公司地产事业部人事工资专员彭希报请地产事业部人事总监栗卜、财务经理韩江文、财务总监余志达、地产事业部总经理李萍、孙洪和财务分管领导王韻峰批准,集团副董事长邓鸿同意,违规向11人发放2018年融资奖励金841.07万元,其中税费354.37万元,实际发放给个人486.7万元。具体领取情况:集团副总经理王韻峰领取217.74万元,金融部二部总经理牛沁阳领取118.07万元,金融部二部总经理王志仁领取98.39万元,地产事业部财务总监余志达领取20万元,金融部二部主管肖晓月领取10万元,金融部二部主管徐晓蓓领取10万元,资金部资金主管王瑛领取2.5万元,金融部二部融资经理段钰鹏领取2.5万元,金融部二部主管母丹领取2.5万元,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白宁领取2.5万元,资金部资金经理于江泽领取2.5万元。

  2.云南城投海东投资开发公司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6年1月,海东投资公司收到大理海东开发委员会所发奖金87万元。2016年3月,原董事长李向何召开专题会议,与原总经理唐坚、原财务总监黄玉琴、原副总经理李杨春、谢国卿一起商议决定,将其中45.7万元发放给2015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具体领取情况:原董事长李向何领取2万元,原总经理唐坚领取3.86万元,原副总经理李杨春领取5.61万元,原财务总监黄玉琴领取5.26万元,原副总经理谢国卿领取2.63万元,原综合部经理杜扬领取2.9万元,原工程部经理吴定辉领取3.97万元,其他员工领取19.47万元。

  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1.云南城投集团财务总监莫晓丹违规两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莫晓丹担任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兼任成都会展集团财务总监,除在集团公司有办公室外,在成都会展集团设有办公室,面积为80平方米。

  2.集团下属企业10名领导人员存在办公室面积不同程度超标问题。云南城投集团总裁助理徐玲在集团收购成都会展集团后兼任该集团总经理,使用原总经理办公室,面积为127.47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77.47平方米。成都会展集团董事刘杨、副总经理柳林,在云南城投集团收购该集团后留任,依然使用原有办公室,面积分别131.2平方米、94.01平方米,分别超出规定面积81.2平方米、54.01平方米。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谭寿生,办公室面积为51.32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1.32平方米。云南三七科技有限公司下属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庆、李明昆、李光云,董事会秘书熊文福,总经理助理兼房地产公司经理唐修武、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郑传云,办公室面积均超标,超出标准面积分别为:30平方米、30平方米、14平方米、30平方米、12平方米和12平方米。

  【新闻链接】

  11月12日,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约5个小时后,又通报了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被"双开"的消息。

  昨天,11月11日,云南网消息称,云南省省委巡视发现,云南城投集团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22次,超标金额286,294元。

  连续3天第5条!云南城投集团的消息再上中纪委官网

  资料图。

  消息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2019年5月,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向云南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许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在政治上,毫无信仰,毫无敬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为自身职务升迁,毫无政治底线,千方百计攀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毫无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行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甚至利用职权徇私干预正常的纪检监察工作,威胁纪检干部,严重污染城投集团政治生态,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在经济上,贪婪无度,收受礼品、礼金,卖公营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肆敛财,收受巨额财物;

  在工作上,不讲原则,无视规矩,肆意决策,损害国家利益;

  在生活上,极度奢靡,肆无忌惮追求享乐,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追求庸俗、低级趣味,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通报称,许雷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雷简历

  许雷,男,汉族,1966年10月生,湖南岳阳人,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

  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任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见习施工员、施工员;

  1992年8月至1997年1月,任云南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处副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南公司经理;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南公司总经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部经理,云南中建工程公司经理兼云南晨光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2003年7月至2005年5月,任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5年5月至2007年8月,任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8月至2009年7月,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1年11月至2014年7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7月至2016年3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12月,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6月,被免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9年6月,被终止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新闻链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12日消息,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其中集团本部2015年至2017年违规购买酒、茶等共计93.75万元,其中购买酒81.44万元,购买茶叶、三七粉等12.31万元。

  记者注意到,1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云南省省委巡视发现,云南城投集团董事长总裁双带头破规矩,违规坐头等舱,云南城投集团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教训深刻。

  中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发布通告称:

  省委巡视发现云南城投集团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极坏、教训深刻。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集团党委一段时期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弱化和缺失;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带头破规违纪,甚至严重违纪违法;集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作风松弛涣散。

  集团党委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决心直面问题,切实引以为戒,以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为契机,知耻后勇,坚决整改落实,坚决纠治“四风”,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超标准报销费用全额收缴,颗粒归仓。从今天起,我们分三批次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全部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9年11月10日

  集团领导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领导班子成员10人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76次,超标准金额共计307,194元。

  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22次,超标金额286,294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54次,超标金额68,785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购票、袁志伟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7次,超标金额43,226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购票、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董事长冯学兰、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49次,超标金额64,136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秘书李波、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2次,超标金额110,147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钟静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杨涛。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6次,超标金额6,38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57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原副总裁梁兴超经办、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次,超标金额1,99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7次,超标金额2,8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冯学兰。2017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6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冯学兰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蔡嘉明。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50元,由会展中心指挥部综合部员工何清清购票和经办,蔡嘉明签字报账,经会展中心指挥部综合部部长李乔、会计人员苏碧和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杨晓轩。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18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杨晓轩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7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杨晓轩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梁兴超。2015年至2018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0次,超标金额4,42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4次,超标金额295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梁兴超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96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51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梁兴超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张萍。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8次,超标金额4,73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9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原副总裁梁兴超经办,张萍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5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张萍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5次,超标金额37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张萍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原副总裁王东。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3,21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王东和办公室员工李龙经办、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3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王东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马庆亮。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5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马庆亮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集团副总裁吕韬。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9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吕韬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问题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下属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453人次,超标金额共计354,682元。其中,下属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有13人。

  集团总裁助理、成都环球世纪会展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玲。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5,950元,由徐玲购票和签字报账,办公室员工唐金龙、胡蓉经办,经会计人员唐金龙、杨情、财务经理李灵慧审核,财务总监莫晓丹、副总经理王韻峰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900元,由徐玲购票和签字报账,成都会展集团办公室员工朱倩经办,经会计人员唐金龙、杨情、财务经理李灵慧审核,财务总监莫晓丹、副总经理王韻峰审批报销。

  集团总裁助理、云南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平。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0元,由办公室员工张媛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助理罗潇、会计人员潘荣、财务部经理付绍喜审核,财务总监马强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胜。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5次,超标金额24,960元,由办公室员工孟楷然购票,经办公室主任常青、会计人员陈欣悦、财务部经理钱宏声审核,副总经理袁浩、财务总监杨明才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袁浩。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68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丹购票,经办公室主任常青、会计人员陈欣悦、财务部经理钱宏声审核,财务总监杨明才审批报销。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余劲民。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由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员工郑焱文购票、经办,经兰州云城小天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郭焱、财务经理潘从魁审核,财务总监鲁勇、常务副总经理邵忠和审批报销。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杨方。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7次,超标金额12,035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6次,超标金额3,590元,由办公室员工刘维经办,经办公室副主任董仲毅、会计人员阚艳、财务经理周志密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7次,超标金额5,555元,由办公室员工刘维经办,经办公室副主任邓情潞、会计人员阚艳、财务经理周志密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6次,超标金额2,120元,由办公室员工段永煊经办,经办公室副主任邓情潞、会计人员阚艳、财务经理周志密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次,超标金额770元,由办公室员工王然经办,经行政总监马栋军、会计人员何瑶审核,财务总监王勇、总经理于龙审批报销。

  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嘉。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31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张伟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严进堂、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原总经理助理石坤、原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6次,超标金额2,86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郑舒航购票,办公室原主任梁永辉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苏碧、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

  云南新世纪滇池国际文化旅游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杨天元。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0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张伟购票,张莉杰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范艳芝、财务部原经理杨旌审核,原总经理助理石坤、原财务总监李丽春、原总经理陈嘉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1,980元,由行政人事部员工郑舒航购票,杨天元经办和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苏碧、财务部原经理杨旌、办公室原主任梁永辉审核,原财务总监李丽春、原总经理陈嘉审批报销费。

  云南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解怡诚。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30元,由办公室员工左志强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李雪、会计人员杨玉娟、财务部经理王自立审核,副总经理王李坤、财务总监尹志良审批报销。

  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谭正良。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2,090元,由办公室员工毛梦经办,经财务部经理吴正安审核,财务总监李春梅审批报销。

  云南一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丹。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800元,由办公室员工段建萍经办,经财务部原经理李保华审核,财务总监谭旭春审批报销。

  云南一乘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俊宇。2015年至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9次,超标金额45,583元,由办公室员工段建萍经办,经财务部原经理李保华审核,财务总监谭旭春审批报销。

  腾冲玛御谷温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斐。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70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500元,由综合部员工杨丽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副总经理易力、财务经理刘娟审核,财务总监游源镇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70元,由综合部副经理杨丽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副总经理易力、财务经理刘娟审核,财务总监游源镇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30元,由综合部员工杨远丽购票、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副总经理易力、财务经理刘娟审核,财务总监游源镇审批报销。

  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

  2016年2月,集团制定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差旅管理办法》规定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交通工具可乘坐火车(包括高铁、动车、全软席列车)的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明显违反中央和省有关管理办法。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下属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违规乘坐动车一等座257人次,超标准报销共计44,658元。

  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云南城投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

  一、集团本部违规购买酒、茶等问题

  集团本部2015年至2017年违规购买酒、茶等共计93.75万元,其中购买酒81.44万元,购买茶叶、三七粉等12.31万元。

  2015年,共计20批次,金额30.97万元。由办公室员工李龙、王娟、李洪峰承办,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财务部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原总裁孙炯同意,先后购买习酒窖藏1988等白酒293瓶,金额14.27万元,均价487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186瓶,金额5.18万元,均价278元/瓶;购买帝泊普洱茶珍等茶叶7.12万元,购买三七粉等4.4万元。

  2016年,共计55批次,金额50.36万元。由办公室员工王娟、陈俊承办,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先后购买38度国窖1573等白酒624瓶,金额30.93万元,均价496元/瓶;购买奔富407等红酒550瓶,金额19.43万元,均价353元/瓶。

  2017年,共计5批次,金额11.63万元。由办公室员工王娟承办,经办公室主任肖伦、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批准,原副总裁何玉明、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同意,先后购买国熙酒白酒156瓶,金额9.58万元,均价614.29元/瓶;购买泸州老窖40瓶,金额2.05万元,均价512.60元/瓶。

  二、集团下属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酒、茶问题

  2018年,水务投资公司12家下属企业违规购买酒、茶共计26.19万元。

  1.凯发污水处理(明光)有限公司由行政助理卢锋承办和签字报账,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施明杰批准,2次购买散装安徽绿茶4斤,共计500元。

  2.无锡中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巫黎明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许冬平批准,购买2批次散装无锡红茶32斤,共计7780元。

  3.山东滨州滨新有限公司由综合办经理常丽丽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张世平批准,购买云南滇红茶20盒,共计3283元。

  4.德州北源水务技术有限公司由厂长韩柳清和办公室主任赵英丽承办、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91瓶,金额1.196万元,均价131元/瓶;王朝酒128瓶,金额1.5927万元,均价124元,共计37批次,金额2.7887万元。购买2批次普洱茶、小青柑茶42盒,共计5390元。

  5.德州诺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厂长韩柳清和办公室主任赵英丽承办、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176瓶,金额2.549万元,均价144元/瓶;购买王朝红酒215瓶,金额2.6553万元,均价123元/瓶,共计68批,金额5.2043万元。购买2批次普洱茶、小青柑茶42盒,共计5390元。

  6.凯发新泉自来水(德州)有限公司由办公室主任李智承办、签字报账,经原总经理周友连、总经理王瑞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198瓶,金额2.3182万元,均价117元/瓶;泸州老窖白酒54瓶,金额5976元、均价111元/瓶。共计16批次,金额2.9158万元。

  7.山东清正新材料产业园水处理有限公司由人力资源经理张曦、办公室员工韩敏杰、尹丽君、季俐研、姚仕明等承办和签字报账,经原董事长刘强、董事长王宇琨批准,先后购买33批次古贝春白酒384瓶,金额5.5269万元,均价144元/瓶。购买日照青茶24斤,金额1.855万元。

  8.泰安市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员工于跃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古贝春白酒40瓶,金额6400元,均价160元/瓶。

  9.山东省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员工尹丽君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张裕红酒24瓶,金额3360元,均价140元/瓶。

  10.银河环保(齐河)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员工王光辉、办公室原员工刘新新、出纳刘倩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谷瑞广批准,先后购买古贝春白酒32瓶,金额3048元,均价95元/瓶;购买泸州老窖60瓶,金额7140元,均价119元/瓶,共计11批次,金额1.0188万元。购买普洱茶52斤,金额1.03万元。

  11.山东沾化田华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由综合办经理葛闯承办和签字报账,经总经理王海勇批准,购买18批次洋河大曲白酒168瓶,金额1.5705万元,均价93元/瓶。

  12.山东临港水处理有限公司由办公室员工尹丽君承办和签字报账,经董事长刘强批准,购买5批次古井贡白酒73瓶,金额1.076万元,均价147元/瓶。

  来源:清风北京 综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宋佳音

  监制:马楠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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