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西城区北纬路南侧的一家湘菜馆内有人在抽烟,虽然墙上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但商家未加劝阻。刚刚挂牌成立的天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此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这是北京市街道机构改革后带来的新景象。
从7月1日开始,431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街乡,其中包括393项原归属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对餐厅违反禁烟令的处罚权,就是在新职权划转后,将由原卫生健康部门履行的控烟职责,下放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连日来,北京市各街道相继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以街道办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摸索城市治理的新路子。
街道是行政管理的末梢,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长期以来,面对辖区内各种问题和矛盾,“看得见的没权管,有权管的看不见”,街道想管,但有心无力。为了缩减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北京市果断改革,赋权街道乡镇就是改革的重头戏。
街道“管得更宽”了,还需要管得更严。无论是公共场合吸烟,还是违法违规施工,该出手时就出手,直接实施行政处罚权,城市难点痛点能够顺畅解决,社会也就更加和谐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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