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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歌母女实施网络暴力,女子获刑1年!二审维持原判

对江歌母女实施网络暴力,女子获刑1年!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05月13日 15:22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日报

  5月12日,在日留学遇害的女大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发文表示,对其母女实施网络暴力伤害的24岁的张某宁,以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提起上诉,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江歌妈妈”微信公众号全文:

  第一人:被告人谭斌,1989年生,上海市普陀区甘泉三村人。因对我母女实施侮辱、诽谤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人,被告人张冬宁,1997年生,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老龙眼金岭新村人。因对我母女实施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两份刑事判决书,充分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我早已数次在网上公开警告过伤害我母女的那些网民,停止对我母女的一切伤害行为,但有部分法盲至今置若罔闻。虽说法律维权之路步步艰辛,身心疲惫,但还是不能动摇我维权惩恶的决心!

  如果这些人仍不停止作恶,这不是最后一份刑事判决书!

  来源江歌妈妈微信公众号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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