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五项管理”纳入2021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

“双减”“五项管理”纳入2021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
2021年07月30日 18:22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日报

  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利剑”作用,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方案》,专门就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作出部署。2021年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五项管理”、“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均已纳入评价重点。

  《方案》明确,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主要针对3个方面,其中包括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重点教育工作落实情况,2019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差异、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等因素,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明确9个方面评价重点。分别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等。

  督察组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实地督查,地方和学校事先不得组织迎检。尽可能多渠道掌握第一手情况,尽可能减轻基层迎检负担,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为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精准画像”。

  根据《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以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书面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今年下半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选择7个左右省份开展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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