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起火爆炸事故频发
停放充电需注意这几点
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请大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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