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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惨痛!黑龙江通报4起典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教训惨痛!黑龙江通报4起典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21年07月27日 22:51 新浪网 作者 生活报新街派

  27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我省6-7月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案例一

  小型客车超员载客追撞货车,致3死5伤

  2021年6月28日01时20分许,谭某驾驶黑E8XX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9人)沿哈同高速自西向东行驶至84公里加900米处,追撞前方朱某驾驶的辽C1XX号轻型货车上装载的收割机上,致小型普通客车车内乘车人3人死亡,谭某及其他乘车人5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谭某驾驶机动车超员载客、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二

  行经无信号路口未让行,小轿车撞货车致3死1伤

  2021年6月28日12时20分许,李某驾驶黑ATXX号小型轿车沿平房区规划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哈南第十大道交口时,与沿哈南第十大道由东向西行驶杨某驾驶的黑AU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乘车人3人死亡,李某及小型轿车另外1名乘车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李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信号灯控制及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未确保安全车速,未停车让右侧来车先行,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三

  大客超速超车撞轿车失控侧翻,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

  2021年7月18日12时许,栗某驾驶黑LCXX号大型客车沿G229饶盖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福安村处,违法超车,与前方同向张某驾驶黑ANXX号小型轿车相撞,大型客车失控侧翻于道路北侧沟内,造成大型客车乘客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栗某因驾驶机动车违法超车、超速行驶,现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四

  货车严重超载追尾小客车,致3人死亡

  2021年7月19日7时54分许,王某驾驶黑MD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大同区高宋路(油田公路)行驶至八厂一矿门前处时,与吕某驾驶的黑E4XX号小型客车追尾相撞后,丰田牌小型客车又与前方同方向张某驾驶的黑EJXX号重型栏板货车后侧相撞,造成小型客车起火,车内乘车人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王某因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核载16吨,实载78吨),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现已被刑事拘留。

  图片均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

  交警部门提示:

  1、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性也相应增加。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超员车辆。

  2、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够有效避免和减轻伤害,保护驾驶人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无论是自驾车还是乘坐营运客车,请您和家人系好安全带,守护一路平安!

  3、超速行驶危害多。超速行驶时,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超速行驶。

  4、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 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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