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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扶贫,惠州要让困难人员就医“零负担”

医保扶贫,惠州要让困难人员就医“零负担”
2020年03月24日 17:36 新浪网 作者 惠州电台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市医疗保障局通过修订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科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就医“零负担”,确保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本月1号起,经过修订的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对象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七类人员。与之前救助对象相比,增加了困境儿童、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三类。医疗救助的覆盖面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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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新的救助办法还提高了救助待遇。困难人员住院、门诊发生的政策内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二次补偿报销后按100%予以救助;自负和自费费用实施“阶梯式”的二次医疗救助,救助比例随着费用增长而递减,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医保扶贫,惠州要让困难人员就医“零负担”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赖蓉表示,新的救助办法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合理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救助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困难人员时合理控费,实现困难人员就医“零负担”。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赖蓉:

      重新修订的救助办法待遇保障的标准更加科学,更好地把医疗资源用好用尽,同时又把该救助的对象保底托底,真正完成脱贫攻坚当中的医疗救助领域的“应保尽保”。

  赖蓉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扶贫精准度,实现医疗救助便捷化,我市在2018年3月就实现困难人员住院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二次补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去年7月门诊费用也实现了“一站式”结算。

  赖蓉:

      只要在合规的医疗机构,有合规的诊疗处方,都能及时进入医疗救助系统,一站式结算。不需要困难人员提申请、提交材料、等待审批、也不需要垫资金。让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应救尽救”的救助效率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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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市医保局还加大“零星救助”工作力度,下沉服务,发挥村委会社保兼职干部作用,开展医疗救助代办服务,最大程度方便困难人员。

  为加大宣传,提高实效,市医保局把今年3月、4月定为“医保扶贫宣传月”,期间将加大力度推进政策宣传进镇(乡)、进村(居),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赖蓉:

      我们会建立一支“医保扶贫工作队”,把我们的政策进镇进村,尤其是对困难人员进行全面的宣传覆盖。用通俗易懂的动漫、宣传海报等方式,让困难人员都懂得政策,也知晓办事流程。

  来源:惠州电台

  编辑:杨雪  杨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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