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宾川海稍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海稍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海稍水库工程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境内,建于1963年,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供水为主,现状总库容5231万m3,调节库容3717万m3。 海稍水库是滇中引水工程选定的宾川灌区配套充蓄水库之一。为发挥滇中引水工程供水效益,设计水平年2030年,滇中引水工程向宾川灌区供水后,将减少引洱入宾引水量,海稍水库扩建可发挥其调蓄能力,使引洱入宾工程现状利用洱海调蓄能力按照灌区用水需求全年引水的运行方式,优化为在满足洱海运行水位,并保障洱海向西洱河下泄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在洱海有余水下泄西洱河时引水,从而降低洱海供水和调蓄压力,保护洱海生态环境;同时调节滇中引水工程供水量,降低对滇中引水工程水源区的影响。 海稍水库扩建后将在现有入库水量基础上,接纳滇中引水分水量及引洱入宾部分水量,解决灌区严重缺水状况。海稍水库扩建后总库容为12145万m3,调节库容10441万m3,正常蓄水位1635.50m,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供水为主。海稍水库扩建工程由3部分组成,分别为:新建宾海大沟引水工程、海稍水库枢纽改扩建和库区防护垫高工程、东大沟输水渠扩建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20.05亿元,建设总工期约36个月。 二、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2.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附件1的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附件2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宾川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园路28号 联 系 人:陈佳敏 联系电话:15125040710 邮 箱: 513214614@qq.com 传 真:0872-7142676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4002号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0层。 联 系 人:许 玉 联系电话:15999190920 邮 箱:86554510@qq.com 附件1:《云南省大理州宾川海稍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云南省大理州宾川海稍水库扩建工程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www.dali.gov.cn/dlrmzf/c101536/201907/6db426ef5f8e4431ad269019b929dcb4.shtml 宾川县水务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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